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执法中收缴的假冒伪劣物品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应当采取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进行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26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