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访人,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信访工作部门应当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到场依法处置。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28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