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分组审议法规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介绍有关情况。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