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二十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初审后将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5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