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经鉴定建筑面积短少的,其短少部分按原平米售价二倍至三倍给购房人赔偿。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9月19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