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第十四条已修改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省或者市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企业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