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