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第十条有效机关、人民团体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收集、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