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义务兵征集、优待和退伍安置办法/第二章 征兵第五条已废止依照法律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按照上级征兵命令,男性适龄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女性适龄公民根据军队需要被征集服现役。单位和公民应当教育、鼓励、支持符合服现役条件的职工、亲属报名应征。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8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