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格式条款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 ) 对经营者的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 ) 查阅、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资料;( 三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