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利用。依托黄果树瀑布等生态、民俗旅游资源,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旅游业。自治县鼓励、引导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划开发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9月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