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特殊措施,鼓励和引进各种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参加自治县的各项建设事业。

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