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第十四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依照自治县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法规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6年9月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