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律师代理民事诉讼,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律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