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在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间,律师可以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原因、地点、时间,涉嫌的罪名,以及已查明的主要犯罪事实等案件有关情况;

(二)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及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三)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和控告;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五)向侦查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