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六条已修改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期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依照国家规定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等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27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