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拍卖房地产应具有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件,产权无纠纷,符合房地产转让条件。

房地产拍卖竞买人应具有足够的竞买资金,并向拍卖人出具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房地产拍卖前,拍卖人应当到房地产市场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房地产权属情况。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