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工作保障第二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鼓励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捐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