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十一条有效各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当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有关单位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州鼓励设立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