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州批准权限内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进行,并到自治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