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自治州加强矿产品流通的监督管理。未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批准,原矿石不得运出自治州。鼓励选、冶企业在自治州内加工原矿石,并采取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