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品加工经营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在自治州内流通或者出境的矿产品,实行统一流通凭证制。无统一流通凭证和统一专用发票流通的矿产品,按照非法矿产品处理。矿业权人不得为非本企业生产的矿产品出具统一流通凭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专用发票。矿产品统一流通凭证由自治州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监制。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