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村镇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