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第四条有效统一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的内容,主要是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其他重要工作情况,以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专题视察的内容由主任会议确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