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统一组织代表集中视察的内容,主要是了解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其他重要工作情况,以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参加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专题视察的内容由主任会议确定。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