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二章 创作与研究第九条有效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文艺创作,鼓励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从事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和作品翻译等工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