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自治州自治机关鼓励和支持朝鲜族文学艺术、图书报刊、影视音像等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