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七章 文化事业投入与保障第三十六条有效自治州自治机关保证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