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文化工作条例/第二章 创作与研究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州自治机关健全朝鲜族文学艺术研究机构,加强对朝鲜族文化艺术、文艺理论的研究,开展对有代表性的朝鲜族文学艺术作品及人物的研讨活动,推进朝鲜族乐器的改进、试制和推广工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