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新型墙体材料使用规定。

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限制使用粘土实心砖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