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将港口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