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商业港口的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其他与商业港口有关的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