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口经营和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申请从事港口经营性业务的企业,应当经港口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