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
/
第四章 港口经营和保护
第三十条
有效
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批准的港口业务经营范围和期限从事港口业务。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