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三章 港务管理和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港口企业和其他从事港口业务的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向港口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