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已废止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负责监督处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