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中介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歇业、终止的,应提前十五日向原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公布。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