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中介服务机构可从事下列业务:(一)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求职者介绍职业;(二)接受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个人的委托介绍求职者;(三)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服务;(四)提供职业培训信息,协助开展职业培训;(五)举办劳动力交流集市;(六)区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