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凡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由市规划部门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需证明、拆迁的,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宗教出版物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