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宗教活动,指信教公民按照宗教教义、教规以及宗教传统、习惯进行的活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