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设施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公共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并符合市民的实际需要。已经投入使用的公共体育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因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需要,可以依法向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整功能布局。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