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五条已修改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各级工会依法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开展职工互助合作,帮助困难职工,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11月29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