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