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第二章 管理与服务第十一条有效知识城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知识城管委会及其管理机构为知识城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审批、登记、备案、年检和其他事项,应当简化程序、缩短期限、优化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知识城管委会及其管理机构应当将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的办理程序、应提交的资料、受理机构和地点、办结时限等相关信息在办事窗口予以公示并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或者其他方便查询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