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查处本市行政区域内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处理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纠纷。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