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利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方,在专利产品、产品外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明专利标记的,应当同时标注专利号。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