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从事水域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捞、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将清捞、收集的垃圾运至转运站点,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