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已修改园林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的养护维修单位应当及时对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范围内倒塌、损坏的花草树木和电线杆、交通护栏、标志牌、垃圾收集容器、消防栓、井盖等设施进行清理、修复。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