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殖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