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第四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条已废止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应当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