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章 收费公路的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收费公路的管理人员、收费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擅自不收费;(三)贪污、挪用票款。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